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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招聘信息汇总 9月13日起宁夏多地公开招聘教师

乐学习 乐学习 2022-08-02 【公考】 168人已围观

摘要从9月13日起宁夏多地开展教师招聘工作,各大区中小学将公开招聘教师600多人。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一波有编制的教师招聘考试信息,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6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银川市金凤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60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

从9月13日起宁夏多地开展教师招聘工作,各大区中小学将公开招聘教师600多人。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一波有编制的教师招聘考试信息,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校

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60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银川市金凤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金凤区教育局、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公告发布之日),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中小学校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90个岗位、260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校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者登录金凤区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服务平台(报名网址:jf.edurecruit.cn)。

应聘者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平台状态。系统关闭后将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类别。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总分值100分,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1年9月25日下午15:00-17:00统一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24日22:00时之前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金凤区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5.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

由金凤区教育局、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者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金凤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面试

采取集中面试,分学科、学段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不区分学段)。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提前一周通过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具体请浏览金凤区教育局官方网站,逾期未浏览网站影响参加面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金凤区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凤区政府、金凤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报中共金凤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要求

(一)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应聘者伪造应聘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其聘用关系。

(五)应聘者在参加考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接受测温,主动佩戴口罩,遵守安全距离等工作。两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要求,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

0951-3050002(技术咨询)

0951-5671103(政策咨询)

0951-5671452(政策咨询)

工作时间:

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吴忠市直属学校

公开招聘24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为加强吴忠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问题,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24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下半年吴忠市直属学校面向全区范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40名,其中招聘高中教师64名,初中教师162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10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符合《2021年下半年吴忠市直属学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吴忠市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吴忠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者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宁夏区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吴忠市人民政府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至9月19日下午18:30。9月19日下午18:3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

(1)考生报名入口(http://ningxia.nomax.vip/tip/)。

(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2021年下半年吴忠市直属学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告。

(三)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能力,分值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统一进行。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务必于9月24日上午12:00前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如对打印准考证有疑问的或准考证有误的,请及时联系报考单位。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021年下半年吴忠市直属学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组织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说课试讲等形式,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公布。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执行。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录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此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各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应聘者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应聘者14天内如有区外旅居史,考试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健康码” “行程码”为“绿码”的应聘者,方可进入考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应聘者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有变动的,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1年下半年吴忠市直属学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被取消应聘资格。

(七)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3-2038717

0953-2035400

监督电话:

0953-2037960

中卫市

自主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0名

为切实解决市直属高中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中卫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0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中卫市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和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开发布。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48周岁以下指1972年9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中卫市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00至9月19日(星期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访问报名系统http://ningxia.nomax.vip/tip/。

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资格初审。应聘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对于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中卫中学(含分校)、中卫市第一中学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各岗位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中卫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市教育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市教育局应填写《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市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七、面试

(一)中卫市教育局在纪委监委、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面试。

(二)面试组织提前一周通过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面试采取试讲(加实操)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九、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三)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在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市教育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经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二)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卫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

0955-7028650、7616223

举报电话:

0955-7028630、7028628

固原市

公开招聘40名事业编制高中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自治区党委编办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使用周转池编制组织自主公开招聘补充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教函〔2021〕232号)等规定,结合固原市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0名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共招聘14个岗位40人,全部安排在固原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固原市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本科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固原市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固原市人民政府网、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8:30至9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登录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nxgy.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固原市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须本人签字)、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高级教师职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以上八项资料扫描件)以及一寸白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须于报名终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gysjyjrsk@163.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应聘者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三)笔试

1.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时间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

3.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在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具体以变更岗位公告为准)。

(四)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由固原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提交以下资料:《固原市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教师职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4.面试前复审。组织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2.组织面试。

(1)面试提前一周发布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形式等相关要求。

(2)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考室备课20分钟后,进入考场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在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六)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满最低合格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1.体检和考察由固原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发布。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还需承担复检相关费用。应聘者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招聘资格。3.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固原市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由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落实区、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此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保证各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所有人员进入考试区需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如出现异常情况,执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凡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审定后,方可参加考试。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所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自治区党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以及市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招聘工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环节,均在固原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三)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固原市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自主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提出回避。(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六)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马老师联系方式:0954-2088136;0954-2088923

单位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民生大厦908室

    Tags: 公考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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